為保障我院干警及工作人員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,提供安全、營養、健康的餐飲服務,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,現擬定干警食堂餐飲服務項目采購計劃如下:
一、 項目概況
本項目旨在通過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采購程序,擇優選定一家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餐飲服務供應商,為廣東省汕頭市人民檢察院全體在崗干警及工作人員提供工作日(法定節假日除外)午餐服務,并可能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加班餐或會議餐等服務。服務地點位于本院內部干警食堂。
二、 采購內容與要求
1. 服務范圍:每日午餐的食材采購、加工制作、餐食供應、餐具清洗消毒、食堂區域清潔保潔及餐廚垃圾處理等全流程服務。
2. 供餐標準:
* 餐食質量:確保食材新鮮、安全、可溯源,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。菜品搭配應注重營養均衡、口味適中,每周食譜需提前公布并酌情調整。
- 供餐形式:采用自助餐或固定套餐形式(具體形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),確保供應充足、取餐有序。
- 特殊需求:應具備提供一定數量的素食、病號餐或滿足常見飲食禁忌(如清真)的能力。
- 服務要求:
- 服務人員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,著裝整潔,服務規范。
- 嚴格遵守《食品安全法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。
- 保持食堂就餐環境、后廚操作間及倉儲區域的整潔衛生。
- 積極配合我院對餐飲服務的監督管理,定期聽取反饋并改進。
三、 供應商資格要求
1.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,持有有效的《營業執照》、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或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。
2. 具備為大型單位或機關提供團膳餐飲服務的經驗與成功案例。
3. 擁有穩定的食材采購渠道和專業的管理、廚師及服務團隊。
4. 信譽良好,近三年內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違法違紀記錄。
5. 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四、 采購方式
擬采用公開招標或競爭性磋商等方式進行采購,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及我院內部采購管理制度執行,確保過程透明、結果公正。
五、 服務期限與合同管理
1. 服務合同期初定為一至兩年,具體期限在采購文件中明確。合同期內將建立定期考核機制。
2. 合同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、餐費標準與支付方式、食品安全責任、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。
六、 項目實施目標
通過本項目的實施,旨在達成以下目標:
- 保障干警健康:提供安全、衛生、營養的餐食,保障干警身體健康。
- 提升工作效能:解決干警后顧之憂,使其能更專注于檢察工作。
- 規范服務管理:引入專業化服務,提升食堂管理的規范化、標準化水平。
- 控制成本支出: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,實現餐飲服務的成本優化與高效利用。
七、 下一步工作安排
我院將依據本計劃,盡快完善并發布具體的采購需求文件,啟動采購流程,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優質餐飲服務企業積極參與。
(注:本計劃為初步框架,具體細節以正式發布的采購公告及文件為準。)